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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党员发展的通知
作者:舒正悦 审稿人:杨雪 发布日期:2024年04月08日 点击数:

各本科生党支部、本科生:

为进一步培养发展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党员,现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省教育工委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发展工作要求,结合实际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现就本学期党员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展对象基础条件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第十九条内规定: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、学习单位的,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。本次发展对象原则上为本科大二、大三年级青先队员,条件如下:

1.政治思想端正,有强烈的入党愿望,以党组织、集体的利益为先,甘于奉献,无违纪违规行为;

2.党校结业,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(截止日期至2024年4月3日),并在青年先锋队培养考察合格;

3.必修加权成绩(参考教务网)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%或2023-2024学年综测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%,无补考、重修;

4.通过英语四级;

5.通过计算机一级或二级;或在学院号召宣传下,报名并参加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(需提供报名截图);

6.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为100%(以学院团委数据为准)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

7.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、在重大灾害中做出重要贡献者,为学校学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,热心及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者,创新创业取得优异成绩者,服务社会、服务师生、服务人民,影响力大者,发展时可酌情优先考虑。

二、党员发展工作安排

(一)支部考察

1.4月8日-4月12日:各党支部按照《符合发展要求的本科生名单》开展群众意见调查、谈话审查。

2.发展对象讨论会

考察结束后,由各支部书记负责,组织开展本支部发展对象讨论会议,结合《青先积分表》和支部考察,确定拟发展名单,形成总结材料和书面讨论结果。

3.报上级党委审查

各支部支委于4月15日(若有变化后续通知)向学院党委汇报考察结果,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。

4.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

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集体表决同意,确定发展对象人选,报学院党委审查备案。

5.发展对象公示

学院党委审查提出意见,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备案,并在院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

6.政治审查

以函调形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主要包含直系亲属和社会主要关系成员,此项工作原则上一周内完成。

7.发展对象培训

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开展本期发展对象培训,具体事项届时通知。

三、考察内容

考察内容主要围绕: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理论修养、道德品质、学习表现、组织纪律、服务意识、群众基础、科研经历等。

在学院工作或其他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,发展时可酌情放宽条件、优先考虑,由学院党委共同研究决定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。学生党支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,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,认真审核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、基本程序以及必备的档案材料,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、手续严格。

2.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相关信息。学生党支部要对照发展党员程序,对发展对象的信息模糊,入党申请书、党校结业证书、思想汇报等材料不齐全、不规范的发展对象一律不发展。

3.按计划、按时间、按要求上报。各学生党支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,做好发展工作,按时上报材料,使组织发展工作有序开展。

4.请大家本着诚信第一,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,一经发现信息造假,即刻取消其发展资格。

5.若有疑问,请联系:

何诗雨  电话:18782990056  QQ:18258680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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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8日